八年不得营葬出自《宋书 · 卷九十一 · 列传第五十一 · 孝义》,八年不得营葬的作者是:沈约。
八年不得营葬是南北朝代诗人沈约的作品,风格是:文。
八年不得营葬的释义是:八年不得营葬:指因为某种原因,连续八年的时间里无法为亲人安排安葬事宜。
八年不得营葬是南北朝代诗人沈约的作品,风格是:文。
八年不得营葬的拼音读音是:bā nián bù dé yíng zàng。
八年不得营葬是《宋书 · 卷九十一 · 列传第五十一 · 孝义》的第1316句。
八年不得营葬的上半句是:继以师旅。
八年不得营葬的下半句是:昼夜号绝擗踊。
八年不得营葬的全句是:元嘉三十年,元凶弑逆,安东将军随王诞入讨,以为行参军。子平以凶逆灭理,普天同奋,故废己受职,事宁,自解。又除奉朝请,不就。末除吴郡海虞令,县禄唯以养母一身,而妻子不犯一毫。人或疑其俭薄,子平曰“希禄本在养亲,不在为己”问者惭而退。母丧去官,哀毁逾礼,每至哭踊,顿绝方苏。值大明末,东士饥荒,继以师旅,八年不得营葬,昼夜号绝擗踊,不阕俄顷,叫慕之音,常如袒括之日。冬不衣絮,暑避清凉,日以数合米为粥,不进盐菜。所居屋败,不蔽雨日,兄子伯兴采伐茅竹,欲为葺治,子平不肯,曰“我情事未申,天地一罪人耳,屋何宜覆”蔡兴宗为会稽太守,甚加旌赏。泰始六年,为营冢椁。子平居丧毁甚,困瘠逾久,及至免丧,支体殆不相属。幼持操检,敦厉名行,虽处暗室,如接大宾。学义坚明,处之以默,安贫守善,不求荣进,好退之士,弥以贵之。顺帝升明元年,卒,时年六十。
元嘉三十年,元凶弑逆,安东将军随王诞入讨,以为行参军。子平以凶逆灭理,普天同奋,故废己受职,事宁,自解。又除奉朝请,不就。末除吴郡海虞令,县禄唯以养母一身,而妻子不犯一毫。人或疑其俭薄,子平曰“希禄本在养亲,不在为己”问者惭而退。母丧去官,哀毁逾礼,每至哭踊,顿绝方苏。值大明末,东士饥荒,继以师旅,八年不得营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