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之正色曰出自《宋书 · 卷九十二 · 列传第五十二 · 良吏》,秉之正色曰的作者是:沈约。
秉之正色曰是南北朝代诗人沈约的作品,风格是:文。
秉之正色曰的释义是:秉之正色曰:秉持正直严肃的态度说。
秉之正色曰是南北朝代诗人沈约的作品,风格是:文。
秉之正色曰的拼音读音是:bǐng zhī zhèng sè yuē。
秉之正色曰是《宋书 · 卷九十二 · 列传第五十二 · 良吏》的第774句。
秉之正色曰的上半句是:人有劝其营田者。
秉之正色曰的下半句是:食禄之家。
秉之正色曰的全句是:元嘉十二年,转在临海,并以简约见称。所得禄秩,悉散之亲故,妻子常饥寒。人有劝其营田者,秉之正色曰“食禄之家,岂可与农人竞利”在郡作书案一枚,及去官,留以付库。十七年,卒,时年六十。
元嘉十二年,转在临海,并以简约见称。所得禄秩,悉散之亲故,妻子常饥寒。人有劝其营田者,秉之正色曰“食禄之家,岂可与农人竞利”在郡作书案一枚,及去官,留以付库。十七年,卒,时年六十。
的上一句是:江秉之,字玄叔,济阳考城人也。祖逌,晋太常。父纂,给事中。秉之少孤,弟妹七人,并皆幼稚,抚育姻娶,罄其心力。初为刘穆之丹阳前军府参军。高祖督徐州,转主簿,仍为世子中军参军。宋受禅,随例为员外散骑侍郎,补太子詹事丞。少帝即位,入为尚书都官郎,出为永世、乌程令,以善政著名东土。征建康令,为治严察,京邑肃然。殷景仁为领军,请为司马。复出为山阴令,民户三万,政事烦扰,讼诉殷积,阶庭常数百人,秉之御繁以简,常得无事。宋世唯顾觊之亦以省务著绩,其余虽复刑政修理,而未能简事。以在县有能,迁补新安太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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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嘉十二年,转在临海,并以简约见称。所得禄秩,悉散之亲故,妻子常饥寒。人有劝其营田者,秉之正色曰“食禄之家,岂可与农人竞利”在郡作书案一枚,及去官,留以付库。十七年,卒,时年六十。
的下一句是:子徽,尚书都官郎,吴令。元凶杀徐湛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