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郡陆法真历官有清节出自《宋书 · 卷九十二 · 列传第五十二 · 良吏》,吴郡陆法真历官有清节的作者是:沈约。
吴郡陆法真历官有清节是南北朝代诗人沈约的作品,风格是:文。
吴郡陆法真历官有清节的释义是:吴郡陆法真历官有清节,意为吴郡人陆法真在任职期间,一直保持清廉的节操。
吴郡陆法真历官有清节是南北朝代诗人沈约的作品,风格是:文。
吴郡陆法真历官有清节的拼音读音是:wú jùn lù fǎ zhēn lì guān yǒu qīng jié。
吴郡陆法真历官有清节是《宋书 · 卷九十二 · 列传第五十二 · 良吏》的第905句。
吴郡陆法真历官有清节的上半句是:世祖世。
吴郡陆法真历官有清节的下半句是:尝为刘秀之安北录事参军。
吴郡陆法真历官有清节的全句是:时有北地傅僧祐、颍川陈珉、高平张祐,并以吏才见知。僧祐事在《臧焘传》。珉为吴令,善发奸伏,境内以为神明。祐祖父湛,晋孝武世,以才学为中书侍郎,光禄勋。祐历临安、武康、钱塘令,并著能名,宋世言长吏者,以三人为首。元嘉中,高平太守潘词,有清节。子亮为昌虑令,亦著廉名,大明中,为徐州刺史刘道隆所表。世祖世,吴郡陆法真历官有清节,尝为刘秀之安北录事参军。泰山羊希与安北谘议参军孙诜书曰“足下同僚似有陆录事者,此生东南名地,又张玄外孙,持身至清,雅有志节。年高官下,秉操不衰,计当日夕相与申意”太宗初,为南海太守,卒官。
时有北地傅僧祐、颍川陈珉、高平张祐,并以吏才见知。僧祐事在《臧焘传》。珉为吴令,善发奸伏,境内以为神明。祐祖父湛,晋孝武世,以才学为中书侍郎,光禄勋。祐历临安、武康、钱塘令,并著能名,宋世言长吏者,以三人为首。元嘉中,高平太守潘词,有清节。子亮为昌虑令,亦著廉名,大明中,为徐州刺史刘道隆所表。世祖世,吴郡陆法真历官有清节,尝为刘秀之安北录事参军。泰山羊希与安北谘议参军孙诜书曰“足下同僚似有陆录事者,此生东南名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