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为乌程令出自《宋书 · 卷九十三 · 列传第五十三 · 隐逸》,求为乌程令的作者是:沈约。
求为乌程令是南北朝代诗人沈约的作品,风格是:文。
求为乌程令的释义是:求为乌程令:请求担任乌程县的县令。乌程令是指古代乌程县(今属浙江省湖州市)的行政长官。这里表达的是诗人对担任官职的愿望。
求为乌程令是南北朝代诗人沈约的作品,风格是:文。
求为乌程令的拼音读音是:qiú wèi wū chéng lìng。
求为乌程令是《宋书 · 卷九十三 · 列传第五十三 · 隐逸》的第548句。
求为乌程令的上半句是:而性好山水。
求为乌程令的下半句是:寻以病归。
求为乌程令的全句是:王弘之,字方平,琅邪临沂人,宣训卫尉镇之弟也。少孤贫,为外祖征士何准所抚育。从叔献之及太原王恭,并贵重之。晋安帝隆安中,为琅邪王中军参军,迁司徒主簿。家贫,而性好山水,求为乌程令,寻以病归。桓玄辅晋,桓谦以为卫军参军。时琅邪殷仲文还姑孰,祖送倾朝,谦要弘之同行,答曰“凡祖离送别,必在有情,下官与殷风马不接,无缘扈从”谦贵其言。每随兄镇之之安成郡,弘之解职同行,荆州刺史桓伟请为南蛮长史。

王弘之,字方平,琅邪临沂人,宣训卫尉镇之弟也。少孤贫,为外祖征士何准所抚育。从叔献之及太原王恭,并贵重之。晋安帝隆安中,为琅邪王中军参军,迁司徒主簿。家贫,而性好山水,求为乌程令,寻以病归。桓玄辅晋,桓谦以为卫军参军。时琅邪殷仲文还姑孰,祖送倾朝,谦要弘之同行,答曰“凡祖离送别,必在有情,下官与殷风马不接,无缘扈从”谦贵其言。每随兄镇之之安成郡,弘之解职同行,荆州刺史桓伟请为南蛮长史。 的上一句是:高祖北伐,还镇彭城,遣使迎之,礼赐甚厚。每称之曰“心无偏吝,真高士也”寻复南还。高祖践阼,复召之,乃尽室俱下。上为开馆东郭外,招集生徒。乘舆降幸,并见诸生,问续之《礼记》“傲不可长”、“与我九龄”、“射于矍圃”三义,辨析精奥,称为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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