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之解职同行出自《宋书 · 卷九十三 · 列传第五十三 · 隐逸》,弘之解职同行的作者是:沈约。
弘之解职同行是南北朝代诗人沈约的作品,风格是:文。
弘之解职同行的释义是:弘之解职同行:弘之,指诗人自己;解职,辞去官职;同行,一同行走或一同隐居。释义为诗人辞去官职,与隐士们一同隐居。
弘之解职同行是南北朝代诗人沈约的作品,风格是:文。
弘之解职同行的拼音读音是:hóng zhī jiě zhí tóng xíng。
弘之解职同行是《宋书 · 卷九十三 · 列传第五十三 · 隐逸》的第562句。
弘之解职同行的上半句是:每随兄镇之之安成郡。
弘之解职同行的下半句是:荆州刺史桓伟请为南蛮长史。
弘之解职同行的全句是:王弘之,字方平,琅邪临沂人,宣训卫尉镇之弟也。少孤贫,为外祖征士何准所抚育。从叔献之及太原王恭,并贵重之。晋安帝隆安中,为琅邪王中军参军,迁司徒主簿。家贫,而性好山水,求为乌程令,寻以病归。桓玄辅晋,桓谦以为卫军参军。时琅邪殷仲文还姑孰,祖送倾朝,谦要弘之同行,答曰“凡祖离送别,必在有情,下官与殷风马不接,无缘扈从”谦贵其言。每随兄镇之之安成郡,弘之解职同行,荆州刺史桓伟请为南蛮长史。
王弘之,字方平,琅邪临沂人,宣训卫尉镇之弟也。少孤贫,为外祖征士何准所抚育。从叔献之及太原王恭,并贵重之。晋安帝隆安中,为琅邪王中军参军,迁司徒主簿。家贫,而性好山水,求为乌程令,寻以病归。桓玄辅晋,桓谦以为卫军参军。时琅邪殷仲文还姑孰,祖送倾朝,谦要弘之同行,答曰“凡祖离送别,必在有情,下官与殷风马不接,无缘扈从”谦贵其言。每随兄镇之之安成郡,弘之解职同行,荆州刺史桓伟请为南蛮长史。 的上一句是:高祖北伐,还镇彭城,遣使迎之,礼赐甚厚。每称之曰“心无偏吝,真高士也”寻复南还。高祖践阼,复召之,乃尽室俱下。上为开馆东郭外,招集生徒。乘舆降幸,并见诸生,问续之《礼记》“傲不可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