悉分与之出自《宋书 · 卷九十三 · 列传第五十三 · 隐逸》,悉分与之的作者是:沈约。
悉分与之是南北朝代诗人沈约的作品,风格是:文。
悉分与之的释义是:悉分与之:意思是全部给予对方,慷慨地分享。
悉分与之是南北朝代诗人沈约的作品,风格是:文。
悉分与之的拼音读音是:xī fēn yǔ zhī。
悉分与之是《宋书 · 卷九十三 · 列传第五十三 · 隐逸》的第822句。
悉分与之的上半句是:观有饥色者。
悉分与之的下半句是:俄顷立尽。
悉分与之的全句是:元嘉初,征为秘书郎,不就。临川王义庆、衡阳王义季镇江陵,并遣使存问。凝之答书顿首称仆,不修民礼,人或讥焉。凝之曰“昔老莱向楚王称仆,严陵亦抗礼光武,未闻巢、许称臣尧、舜”时戴颙与衡阳王义季书,亦称仆。荆州年饥,义季虑凝之喂毙,饷钱十万。凝之大喜,将钱至市门,观有饥色者,悉分与之,俄顷立尽。性好山水,一旦携妻子泛江湖,隐居衡山之阳。登高岭,绝人迹,为小屋居之,采药服食,妻子皆从其志。元嘉二十五年,卒,时年五十九。
元嘉初,征为秘书郎,不就。临川王义庆、衡阳王义季镇江陵,并遣使存问。凝之答书顿首称仆,不修民礼,人或讥焉。凝之曰“昔老莱向楚王称仆,严陵亦抗礼光武,未闻巢、许称臣尧、舜”时戴颙与衡阳王义季书,亦称仆。荆州年饥,义季虑凝之喂毙,饷钱十万。凝之大喜,将钱至市门,观有饥色者,悉分与之,俄顷立尽。性好山水,一旦携妻子泛江湖,隐居衡山之阳。登高岭,绝人迹,为小屋居之,采药服食,妻子皆从其志。元嘉二十五年,卒,时年五十九。 的上一句是:刘凝之,字志安,小名长年,南郡枝江人也。父期公,衡阳太守。兄盛公,高尚不仕。凝之慕老莱、严子陵为人,推家财与弟及兄子,立屋于野外,非其力不食,州里重其德行。州三礼辟西曹主簿,举秀才,不就。妻梁州刺史郭铨女也,遣送丰丽,凝之悉散之亲属。妻亦能不慕荣华,与凝之共安俭苦。夫妻共乘薄笨车,出市买易,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