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犹在体出自《宋书 · 卷九十六 · 列传第五十六 · 鲜卑 吐谷浑》,剑犹在体的作者是:沈约。
剑犹在体是南北朝代诗人沈约的作品,风格是:文。
剑犹在体的释义是:剑犹在体:比喻虽身体残缺或遭受挫折,但精神或意志依然坚定。
剑犹在体是南北朝代诗人沈约的作品,风格是:文。
剑犹在体的拼音读音是:jiàn yóu zài tǐ。
剑犹在体是《宋书 · 卷九十六 · 列传第五十六 · 鲜卑 吐谷浑》的第107句。
剑犹在体的上半句是:为昂城羌酋姜聪所刺。
剑犹在体的下半句是:呼子叶延。
剑犹在体的全句是:浑年七十二死,有子六十人,长吐延嗣。吐延身长七尺八寸,勇力过人,性刻暴,为昂城羌酋姜聪所刺。剑犹在体,呼子叶延,语其大将绝拔渥曰“吾气绝,棺敛讫,便远去保白兰。白兰地既崄远,又土俗懦弱,易为控御。叶延小,意乃欲授与余人,恐仓卒终不能相制。今以叶延付汝,汝竭股肱之力以辅之,孺子得立,吾无恨矣”抽剑而死。嗣位十三年,年三十五,有子十二人。
浑年七十二死,有子六十人,长吐延嗣。吐延身长七尺八寸,勇力过人,性刻暴,为昂城羌酋姜聪所刺。剑犹在体,呼子叶延,语其大将绝拔渥曰“吾气绝,棺敛讫,便远去保白兰。白兰地既崄远,又土俗懦弱,易为控御。叶延小,意乃欲授与余人,恐仓卒终不能相制。今以叶延付汝,汝竭股肱之力以辅之,孺子得立,吾无恨矣”抽剑而死。嗣位十三年,年三十五,有子十二人。
的上一句是:浑既上陇,出罕开、西零。西零,今之西平郡。罕开,今桴罕县。自桴罕以东千余里,暨甘松,西至河南,南界昂城、龙涸。自洮水西南,极白兰,数千里中,逐水草,庐帐居,以肉酪为粮。西北诸杂种谓之为阿柴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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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年七十二死,有子六十人,长吐延嗣。吐延身长七尺八寸,勇力过人,性刻暴,为昂城羌酋姜聪所刺。剑犹在体,呼子叶延,语其大将绝拔渥曰“吾气绝,棺敛讫,便远去保白兰。白兰地既崄远,又土俗懦弱,易为控御。叶延小,意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