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日不能食出自《宋书 · 卷九十六 · 列传第五十六 · 鲜卑 吐谷浑》,三日不能食的作者是:沈约。
三日不能食是南北朝代诗人沈约的作品,风格是:文。
三日不能食的释义是:三日不能食:指三天无法进食,形容极度饥饿。
三日不能食是南北朝代诗人沈约的作品,风格是:文。
三日不能食的拼音读音是:sān rì bù néng shí。
三日不能食是《宋书 · 卷九十六 · 列传第五十六 · 鲜卑 吐谷浑》的第145句。
三日不能食的上半句是:母病。
三日不能食的下半句是:叶延亦不食。
三日不能食的全句是:叶延少而勇果,年十岁,缚草为人,号曰姜聪,每旦辄射之,射中则喜,不中则号叫泣涕。其母曰“仇贼诸将已屠脍之,汝年小,何烦朝朝自苦如此”叶延呜咽不自胜。答母曰“诚知无益,然叶延罔极之心,不胜其痛耳”性至孝,母病,三日不能食,叶延亦不食。颇视书传,自谓曾祖弈洛韩始封昌黎公,曰“吾为公孙之子,案礼,公孙之子,得氏王父字”命姓为吐谷浑氏。嗣立二十三年,年三十三。有子四人。
叶延少而勇果,年十岁,缚草为人,号曰姜聪,每旦辄射之,射中则喜,不中则号叫泣涕。其母曰“仇贼诸将已屠脍之,汝年小,何烦朝朝自苦如此”叶延呜咽不自胜。答母曰“诚知无益,然叶延罔极之心,不胜其痛耳”性至孝,母病,三日不能食,叶延亦不食。颇视书传,自谓曾祖弈洛韩始封昌黎公,曰“吾为公孙之子,案礼,公孙之子,得氏王父字”命姓为吐谷浑氏。嗣立二十三年,年三十三。有子四人。
的上一句是:浑年七十二死,有子六十人,长吐延嗣。吐延身长七尺八寸,勇力过人,性刻暴,为昂城羌酋姜聪所刺。剑犹在体,呼子叶延,语其大将绝拔渥曰“吾气绝,棺敛讫,便远去保白兰。白兰地既崄远,又土俗懦弱,易为控御。叶延小,意乃欲授与余人,恐仓卒终不能相制。今以叶延付汝,汝竭股肱之力以辅之,孺子得立,吾无恨矣”抽剑而死。嗣位十三年,年三十五,有子十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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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延少而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