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居杂咏三十二首 其十八 足

足所以司履,所履必正道。
邪径谨勿由,由之为躄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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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閒居杂咏三十二首·其十八 足》并非介绍文学作品,而是宋代理学家陈淳的一首诗。这首诗是陈淳在闲居时所作,旨在表达他对生活态度和行为规范的思考。以下是对这首诗的详细介绍:

  1. 作者背景:陈淳(1159~1223),字安卿,又号北溪先生,是中国南宋时期的理学家,以其深厚的理学造诣和对儒家经典的深入研究而著称。他不仅是一位学者,还是一位诗人,其作品多反映了他对道德规范、社会责任以及个人修养的深刻理解。

  2. 诗歌内容:《閒居杂咏三十二首·其十八 足》中的“足所以司履,所履必正道”表达了作者对于行为准则的看法。他认为,人的双脚是用来行走的,而每一步都必须遵循正道。如果选择邪路,最终只会陷入跛行的境地。这种观点体现了陈淳对于道德行为的严格要求和个人修养的重视。

  3. 艺术特色:在艺术表现上,这首诗采用了简洁有力的语言,通过对走路这一日常动作的比喻,传达了深刻的道德寓意。这种以小见大的写作手法,使得诗歌不仅具有高度的思想性,同时也具有较高的艺术鉴赏价值。

  4. 历史意义:在宋代文化中,理学占据重要地位,陈淳作为理学的代表人物之一,其作品在当时乃至后世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通过对《閒居杂咏三十二首·其十八 足》的研究,不仅可以深入了解陈淳的文学创作,还可以进一步探索宋代理学的文化特征和社会价值。

《閒居杂咏三十二首·其十八 足》是陈淳的一首反映个人修养和道德理念的诗作。它不仅仅是一篇文学作品,更是陈淳理学思想的具体体现。通过对这首诗的学习,可以更深入地理解中国传统文化中关于道德修养和社会责任的重要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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