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刘教授之官豫江 其二

草草挥毫已可传,昔年场屋合争先。
何时寄我南来信,阁外溪山有几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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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送刘教授之官豫江 其二》是南宋文学家陆游创作的一首七言律诗,写于公元1208年(嘉定三年)初春。这首诗的原文如下:

送刘郎官豫章,此别何堪重九时。
老去情怀倍凄怆,病来诗思转清新。
故山归兴难为继,旧国音书莫寄遗。
欲问新诗满秋色,试凭栏槛一搔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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