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罕贤才,两沈好兄弟。
读书不求功,其涯未可既。
古人岂难到,顾我力行尔。
兹道果何如,在此不在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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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罕贤才,两沈好兄弟。
读书不求功,其涯未可既。
古人岂难到,顾我力行尔。
兹道果何如,在此不在彼。
《论诗》是北宋文学家苏轼的一组诗歌,共五首。这组诗作于宋神宗元丰五年(公元1082年)三月至七月间。此组诗歌主要论述了诗歌创作与人品之间的关系,表达了诗人的创作观和审美观点。
在《论诗》中,苏轼首先强调“文如其人”的观点。他认为只有道德高尚、思想深邃的作者才能写出感人肺腑的好作品,而作品的内容又必须真实可信。因此,他批评那些只追求形式而忽视内容、甚至剽窃他人作品的行为。他强调真正的诗歌应该能够反映作者的真实情感和思想境界,而不是空洞无物或虚伪造作的东西。
苏轼指出诗歌创作需要灵感和创造力。他提倡诗人要善于捕捉生活中的细微之处,用心去感受大自然的美丽和人类的情感,从中汲取灵感和创作的素材。只有这样,才能写出具有感染力和艺术价值的好作品。他还提到诗歌创作要有创新精神,不断尝试新的风格和手法,才能使作品更加丰富多样。
苏轼认为诗歌创作需要严谨的态度和认真的精神。他要求诗人对待每一个字词都要精雕细琢,力求做到准确无误。同时,他提醒诗人要虚心学习他人的长处和优点,不断改进自己的创作技巧和方法。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高自己的文学素养和创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