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钱馀笑 其十一

一火陶铸来,莫不皆完具。
岂有一造化,而劳别父母。
可怜生盲者,当面不辨主。
此理甚无斁,唾汝化为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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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锦钱馀笑 其十一》是一首宋代诗歌,作者是郑思肖

字所南,号梅花屋主、霁山,是南宋时期的著名诗人、画家,以绘画和诗歌见长,尤以其诗作著称。他的诗作往往表达了对时局的不满和对理想社会的向往,以及对社会不公的批判。郑思肖的诗歌多采用隐晦的象征手法,通过对自然景物的描绘,隐喻社会现象和个人情感。《锦钱馀笑 其十一》便是其作品中的佳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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