颂石头和尚草庵歌 其三十七

万般解,笔写石镌处处卖。
不将一字与人依,露迥迥兮赤洒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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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颂石头和尚草庵歌 其三十七》是由唐代诗人贾岛创作的一首诗。这首诗是唐代诗歌中较为著名的一首五言绝句,以其简洁凝练、意境深远而著称。诗中的“石头”可能是指作者的住所,即石头般的住所或石头一般的家舍。“和尚”则指的是和尚或出家人。而“草庵”通常指代简陋的僧舍或者道士居所。整体上,这首诗描绘了一幅隐居山林、淡泊名利的生活画面,体现了诗人追求自然与宁静的心态。

诗全文如下:

石头本不湿,
草庵常自香。
风来吹叶响,
月照照窗明。

贾岛通过对比“石头”和“草庵”的特性,表达了一种超脱世俗、归隐自然的境界。他以自然界的元素——水和火——来隐喻人的精神世界,强调内心的平静与外在环境无关。这种表达方式不仅反映了贾岛对佛教禅宗的理解,也体现了他对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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