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提夜宿竹连村,似对诸郎孤竹君。
独倚胡床人静后,总将尘事付浮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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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提夜宿竹连村,似对诸郎孤竹君。
独倚胡床人静后,总将尘事付浮云。
《次韵周提刑出邓鄙五首·其五·普照寺观竹》是南宋诗人饶节创作的一首七言绝句。这首诗通过描绘招提夜宿的情景和对诸郎孤竹君的比喻,表达了诗人在静谧夜晚独倚胡床、将尘世烦忧置之脑后的感受。
诗的开头“招提夜宿竹连村”便设置了一幅宁静的夜晚图景。在竹连村中,招提寺(即寺庙)里,诗人夜宿其中,与诸郎孤竹君相对而坐,仿佛在谈论着竹林中的孤竹君子。这种描写不仅营造了一种幽静的氛围,还透露出了一种超然世外的意境。
接下来“独倚胡床人静后”,诗人独自一人坐在胡床上,在深夜人静之时,静静地思考着世间的纷繁杂事。这里的胡床是一种古代的椅子,它使得诗人能够更加深入地体验和反思人生。而“总将尘事付浮云”则进一步表达了诗人超脱世俗的决心和态度,他把所有繁杂的世事都像放飞的浮云一样,不再去牵挂和纠缠。
饶节的这首诗以其独特的艺术手法,展现了诗人面对纷扰世界的超脱与淡泊。它不仅是一首表达个人情感的诗篇,同时也反映了南宋时期文人的一种生活哲学和精神追求。这首诗不仅是对自然景色的描写,更是诗人内心世界的真实写照,是中国古代文学宝库中的一颗璀璨明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