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应书罪在泉扃出自《八月六日作四首》,更应书罪在泉扃的作者是:韩偓。
更应书罪在泉扃是唐代诗人韩偓的作品,风格是:诗。
更应书罪在泉扃的释义是:更应书罪在泉扃:意思是更应该把罪状记录在泉水边上的石碑上,意指对罪行的揭露和记录。
更应书罪在泉扃是唐代诗人韩偓的作品,风格是:诗。
更应书罪在泉扃的拼音读音是:gèng yīng shū zuì zài quán jiōng。
更应书罪在泉扃是《八月六日作四首》的第8句。
更应书罪在泉扃的上半句是:
底事亦疑惩未了。
更应书罪在泉扃的全句是:底事亦疑惩未了,更应书罪在泉扃。
底事亦疑惩未了,更应书罪在泉扃。的上一句是:穴中狡兔终须尽,井上婴儿岂自宁。。
包含更应书罪在泉扃这句的诗词的全文:
簪裾皆是汉公卿,尽作锋铓剑血醒。
显负旧恩归乱主,难教新国用轻刑。
穴中狡兔终须尽,井上婴儿岂自宁。
底事亦疑惩未了,更应书罪在泉扃。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