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贺争名者毁之曰出自《讳辩》,与贺争名者毁之曰的作者是:韩愈。
与贺争名者毁之曰是唐代诗人韩愈的作品,风格是:文。
与贺争名者毁之曰的释义是:与贺争名者毁之曰:与贺争名的人诋毁他说。
与贺争名者毁之曰是唐代诗人韩愈的作品,风格是:文。
与贺争名者毁之曰的拼音读音是:yǔ hè zhēng míng zhě huǐ zhī yuē。
与贺争名者毁之曰是《讳辩》的第4句。
与贺争名者毁之曰的上半句是:贺举进士有名。
与贺争名者毁之曰的下半句是:贺父名晋肃。
与贺争名者毁之曰的全句是:愈与李贺书,劝贺举进士。贺举进士有名,与贺争名者毁之曰:“贺父名晋肃,贺不举进士为是,劝之举者为非。”听者不察也,和而唱之,同然一辞,皇甫湜曰:“若不明白,子与贺且得罪。”愈曰:“然”。
愈与李贺书,劝贺举进士。贺举进士有名,与贺争名者毁之曰:“贺父名晋肃,贺不举进士为是,劝之举者为非。”听者不察也,和而唱之,同然一辞,皇甫湜曰:“若不明白,子与贺且得罪。”愈曰:“然”。
的下一句是:《律》曰:“二名不偏讳。”释之者曰:谓若言“征”不称“在”,言“在”不称“征”是也。《律》曰:“不讳嫌名。”释之者曰:谓若“禹”与 “雨”,“邱”与“蓲”之类是也。今贺父名晋肃,贺举进士,为犯“二名律”乎?为犯“嫌名律”乎?父名晋肃,子不得举进士,若父名“仁”,子不得为人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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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与贺争名者毁之曰这句的作品内容:
愈与李贺书,劝贺举进士。贺举进士有名,与贺争名者毁之曰:“贺父名晋肃,贺不举进士为是,劝之举者为非。”听者不察也,和而唱之,同然一辞,皇甫湜曰:“若不明白,子与贺且得罪。”愈曰:“然”。
《律》曰:“二名不偏讳。”释之者曰:谓若言“征”不称“在”,言“在”不称“征”是也。《律》曰:“不讳嫌名。”释之者曰:谓若“禹”与 “雨”,“邱”与“蓲”之类是也。今贺父名晋肃,贺举进士,为犯“二名律”乎?为犯“嫌名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