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与贺且得罪出自《讳辩》,子与贺且得罪的作者是:韩愈。
子与贺且得罪是唐代诗人韩愈的作品,风格是:文。
子与贺且得罪的释义是:子与贺且得罪:子路和子贡都得罪了。其中,“子”指子路和子贡两位弟子;“与”表示并列关系;“且”在这里是副词,表示将要或即将;“得罪”意为得罪人。整句意思是说子路和子贡将要得罪人。
子与贺且得罪是唐代诗人韩愈的作品,风格是:文。
子与贺且得罪的拼音读音是:zi yǔ hè qiě dé zuì。
子与贺且得罪是《讳辩》的第13句。
子与贺且得罪的上半句是:若不明白。
子与贺且得罪的下半句是:愈曰。
子与贺且得罪的全句是:愈与李贺书,劝贺举进士。贺举进士有名,与贺争名者毁之曰:“贺父名晋肃,贺不举进士为是,劝之举者为非。”听者不察也,和而唱之,同然一辞,皇甫湜曰:“若不明白,子与贺且得罪。”愈曰:“然”。

愈与李贺书,劝贺举进士。贺举进士有名,与贺争名者毁之曰:“贺父名晋肃,贺不举进士为是,劝之举者为非。”听者不察也,和而唱之,同然一辞,皇甫湜曰:“若不明白,子与贺且得罪。”愈曰:“然”。 的下一句是:《律》曰:“二名不偏讳。”释之者曰:谓若言“征”不称“在”,言“在”不称“征”是也。《律》曰:“不讳嫌名。”释之者曰:谓若“禹”与 “雨”,“邱”与“蓲”之类是也。今贺父名晋肃,贺举进士,为犯“二名律”乎?为犯“嫌名律”乎?父名晋肃,子不得举进士,若父名“仁”,子不得为人乎? 。
包含子与贺且得罪这句的作品内容:
愈与李贺书,劝贺举进士。贺举进士有名,与贺争名者毁之曰:“贺父名晋肃,贺不举进士为是,劝之举者为非。”听者不察也,和而唱之,同然一辞,皇甫湜曰:“若不明白,子与贺且得罪。”愈曰:“然”。
《律》曰:“二名不偏讳。”释之者曰:谓若言“征”不称“在”,言“在”不称“征”是也。《律》曰:“不讳嫌名。”释之者曰:谓若“禹”与 “雨”,“邱”与“蓲”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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