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和十五年十月某日出自《新修滕王阁记》,元和十五年十月某日的作者是:韩愈。
元和十五年十月某日是唐代诗人韩愈的作品,风格是:文。
元和十五年十月某日的释义是:元和十五年:唐朝宪宗李纯的年号,即公元820年。
十月某日:指当年的十月份的某一天,具体日期不详。
元和十五年十月某日是唐代诗人韩愈的作品,风格是:文。
元和十五年十月某日的拼音读音是:yuán hé shí wǔ nián shí yuè mǒu rì。
元和十五年十月某日是《新修滕王阁记》的第92句。
元和十五年十月某日的上半句是:尚能为公赋之。
元和十五年十月某日的下半句是:袁州刺史韩愈记。
元和十五年十月某日的全句是:元和十五年十月某日,袁州刺史韩愈记。
元和十五年十月某日,袁州刺史韩愈记。的上一句是:工既讫功,公以众饮,而以书命愈曰:“子其为我记之!”愈既以未得造观为叹,窃喜载名其上,词列三王之次,有荣耀焉;乃不辞而承公命。其江山之好,登望之乐,虽老矣,如获从公游,尚能为公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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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元和十五年十月某日这句的作品内容:
愈少时则闻江南多临观之美,而滕王阁独为第一,有瑰伟绝特之称;及得三王所为序、赋、记等,壮其文辞,益欲往一观而读之,以忘吾忧;系官于朝,愿莫之遂。十四年,以言事斥守揭阳,便道取疾以至海上,又不得过南昌而观所谓滕王阁者。其冬,以天子进大号,加恩区内,移刺袁州。袁于南昌为属邑,私喜幸自语,以为当得躬诣大府,受约束于下执事,及其无事且还,傥得一至其处,窃寄目偿所愿焉。至州之七月,诏以中书舍人太原王公为御史中丞,观察江南西道;洪、江、饶、虔、吉、信、抚、袁悉属治所。八州之人,前所不便及所愿欲而不得者,公至之日,皆罢行之。大者驿闻,小者立变,春生秋杀,阳开阴闭。令修于庭户数日之间,而人自得于湖山千里之外。吾虽欲出意见,论利害,听命于幕下,而吾州乃无一事可假而行者,又安得舍己所事以勤馆人?则滕王阁又无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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