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从史始立议用师于恒出自《乌氏庙碑铭》,卢从史始立议用师于恒的作者是:韩愈。
卢从史始立议用师于恒是唐代诗人韩愈的作品,风格是:文。
卢从史始立议用师于恒的释义是:卢从史首先提议对恒州用兵。
卢从史始立议用师于恒是唐代诗人韩愈的作品,风格是:文。
卢从史始立议用师于恒的拼音读音是:lú cóng shǐ shǐ lì yì yòng shī yú héng。
卢从史始立议用师于恒是《乌氏庙碑铭》的第3句。
卢从史始立议用师于恒的上半句是:天子曰。
卢从史始立议用师于恒的下半句是:乃阴与寇连。
卢从史始立议用师于恒的全句是:元和五年,天子曰:“卢从史始立议用师于恒,乃阴与寇连,夸谩凶骄,出不逊言,其执以来!”其四月,中贵人承璀即诱而缚之。其下皆甲以出,操兵趋哗,牙门都将乌公重胤当军门叱曰:“天子有命,从有赏,敢违者斩!”于是士皆敛兵还营,卒致从史京师。壬辰,诏用乌公为银青光禄大夫、河阳军节度使,兼御史大夫,封张掖郡开国公。居三年,河阳称治,诏赠其父工部尚书,且曰:“其以庙享。”即以其年营庙于京师崇化里。军佐窃议曰:“先公既位常伯,而先夫人无加命,号名差卑,于配不宜。”语闻,诏赠先夫人刘氏沛国太夫人。八年八月,庙成,三室同宇,祀自左领府君而下,作主于第。乙巳,升于庙。
元和五年,天子曰:“卢从史始立议用师于恒,乃阴与寇连,夸谩凶骄,出不逊言,其执以来!”其四月,中贵人承璀即诱而缚之。其下皆甲以出,操兵趋哗,牙门都将乌公重胤当军门叱曰:“天子有命,从有赏,敢违者斩!”于是士皆敛兵还营,卒致从史京师。壬辰,诏用乌公为银青光禄大夫、河阳军节度使,兼御史大夫,封张掖郡开国公。居三年,河阳称治,诏赠其父工部尚书,且曰:“其以庙享。”即以其年营庙于京师崇化里。军佐窃议曰:“先公既位常伯,而先夫人无加命,号名差卑,于配不宜。”语闻,诏赠先夫人刘氏沛国太夫人。八年八月,庙成,三室同宇,祀自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