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不必尽恶出自《天论》,罚不必尽恶的作者是:刘禹锡。
罚不必尽恶是唐代诗人刘禹锡的作品,风格是:文。
罚不必尽恶的释义是:罚不必尽恶,意为惩罚不一定要完全针对恶行,即惩罚的目的不一定是完全消除恶行,而是为了纠正错误、警示他人。
罚不必尽恶是唐代诗人刘禹锡的作品,风格是:文。
罚不必尽恶的拼音读音是:fá bù bì jǐn è。
罚不必尽恶是《天论》的第100句。
罚不必尽恶的上半句是:赏不必尽善。
罚不必尽恶的下半句是:或贤而尊显。
罚不必尽恶的全句是:法小弛则是非驳,赏不必尽善,罚不必尽恶。或贤而尊显,时以不肖参焉;或过而僇辱,时以不辜参焉。故其人曰:“彼宜然而信然,理也;彼不当然而固然,岂理邪?天也。福或可以诈取,而祸或可以苟免。”人道驳,故天命之说亦驳焉。
法小弛则是非驳,赏不必尽善,罚不必尽恶。或贤而尊显,时以不肖参焉;或过而僇辱,时以不辜参焉。故其人曰:“彼宜然而信然,理也;彼不当然而固然,岂理邪?天也。福或可以诈取,而祸或可以苟免。”人道驳,故天命之说亦驳焉。
的上一句是:人能胜乎天者,法也。法大行,则是为公是,非为公非,天下之人蹈道必赏,违之必罚。当其赏,虽三旌之贵,万种之禄,处之咸曰宜。何也?为善而然也。当其罚,虽族属之夷,刀锯之惨,处之咸曰宜。何也?为恶而然也。故其人曰:“天何预乃事耶?唯告虔报本,肆类授时之礼,曰天而已矣。福兮可以善取,祸兮可以恶召,奚预乎天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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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小弛则是非驳,赏不必尽善,罚不必尽恶。或贤而尊显,时以不肖参焉;或过而僇辱,时以不辜参焉。故其人曰:“彼宜然而信然,理也;彼不当然而固然,岂理邪?天也。福或可以诈取,而祸或可以苟免。”人道驳,故天命之说亦驳焉。
的下一句是:法大弛,则是非易位,赏恒在佞,而罚恒在直,义不足以制其强,刑不足以胜其非,人之能胜天之具尽丧矣。夫实已丧而名徒存,彼昧者方挈挈然提无实之名,欲抗乎言天者,斯数穷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