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紫光禄大夫行抚州刺史上柱国鲁郡开国公颜真卿书出自《书马伏波语》,金紫光禄大夫行抚州刺史上柱国鲁郡开国公颜真卿书的作者是:颜真卿。
金紫光禄大夫行抚州刺史上柱国鲁郡开国公颜真卿书是唐代诗人颜真卿的作品,风格是:文。
金紫光禄大夫行抚州刺史上柱国鲁郡开国公颜真卿书的释义是:《书马伏波语》这首诗中的“金紫光禄大夫行抚州刺史上柱国鲁郡开国公颜真卿书”是对唐代书法家颜真卿的官职和封号的描述。释义如下:

金紫光禄大夫:古代官名,是唐代的一种高级文官职位,位阶很高。
行抚州刺史:行,表示代理或临时代理;抚州刺史,指担任抚州(今江西省抚州市)的地方行政长官。
上柱国:古代官名,是唐代的一种荣誉职位,表示对功臣的封赏。
鲁郡开国公:鲁郡,指古代鲁国,颜真卿被封为鲁郡的开国公,表示其封地及爵位。
颜真卿书:指颜真卿所书写的书法作品。

综上所述,这句话的意思是:唐代书法家颜真卿,曾任代理抚州刺史,官至金紫光禄大夫、上柱国,被封为鲁郡开国公,并以其书法作品闻名。
金紫光禄大夫行抚州刺史上柱国鲁郡开国公颜真卿书是唐代诗人颜真卿的作品,风格是:文。
金紫光禄大夫行抚州刺史上柱国鲁郡开国公颜真卿书的拼音读音是:jīn zǐ guāng lù dà fū xíng fǔ zhōu cì shǐ shàng zhù guó lǔ jùn kāi guó gōng yán zhēn qīng shū。
金紫光禄大夫行抚州刺史上柱国鲁郡开国公颜真卿书是《书马伏波语》的第6句。
金紫光禄大夫行抚州刺史上柱国鲁郡开国公颜真卿书的上半句是:有唐大历三年夏四月。
金紫光禄大夫行抚州刺史上柱国鲁郡开国公颜真卿书的下半句是:白云堂道士谭仙岩立。
金紫光禄大夫行抚州刺史上柱国鲁郡开国公颜真卿书的全句是:马伏波语云“闻人之过,如闻父母之名耳,可闻而口不可道也。”有唐大历三年夏四月,金紫光禄大夫行抚州刺史上柱国鲁郡开国公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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