乃尽犠年出自《史通·内篇·断限第十二》,乃尽犠年的作者是:刘知几。
乃尽犠年是唐代诗人刘知几的作品,风格是:文。
乃尽犠年的释义是:“乃尽犠年”的释义是:终于结束了祭祀的年份。这里的“犠”通“祭”,指祭祀活动。
乃尽犠年是唐代诗人刘知几的作品,风格是:文。
乃尽犠年的拼音读音是:nǎi jǐn xī nián。
乃尽犠年是《史通·内篇·断限第十二》的第50句。
乃尽犠年的上半句是:表志所录。
乃尽犠年的下半句是:举一反三。
乃尽犠年的全句是:固既分迁之记,判其去取,纪传所存,唯留汉日;表志所录,乃尽犠年,举一反三,岂宜若是?胶柱调瑟,不亦谬欤!但固之踳驳,既往不谏,而后之作者,咸习其迷。《宋史》则上括魏朝,《隋书》则仰包梁代。求其所书之事,得十一于千百。一成其例,莫之敢移;永言其理,可为叹息!
固既分迁之记,判其去取,纪传所存,唯留汉日;表志所录,乃尽犠年,举一反三,岂宜若是?胶柱调瑟,不亦谬欤!但固之踳驳,既往不谏,而后之作者,咸习其迷。《宋史》则上括魏朝,《隋书》则仰包梁代。求其所书之事,得十一于千百。一成其例,莫之敢移;永言其理,可为叹息!
的上一句是:《史记》者,载数千年之事,无所不容;《汉书》者,纪十二帝之时,有限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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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既分迁之记,判其去取,纪传所存,唯留汉日;表志所录,乃尽犠年,举一反三,岂宜若是?胶柱调瑟,不亦谬欤!但固之踳驳,既往不谏,而后之作者,咸习其迷。《宋史》则上括魏朝,《隋书》则仰包梁代。求其所书之事,得十一于千百。一成其例,莫之敢移;永言其理,可为叹息!
的下一句是:当魏武乘时拨乱,电扫群雄,锋镝之所交,网罗之所及者,盖唯二袁、刘、吕而已。若进鸩行弑,燃脐就戮,总关王室,不涉霸图,而陈寿《国志》引居传首。夫汉之董卓,犹秦之赵高,昔车令之诛,既不列于《汉史》,何太师之毙,遂刊于《魏书》乎?兼复臧洪、陶谦、刘虞、孙瓒生于季末,自相吞噬。其于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