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列在方书出自《史通·内篇·品藻第二十三》,事列在方书的作者是:刘知几。
事列在方书是唐代诗人刘知几的作品,风格是:文。
事列在方书的释义是:事列在方书:指事情被记录在医学典籍中。
事列在方书是唐代诗人刘知几的作品,风格是:文。
事列在方书的拼音读音是:shì liè zài fāng shū。
事列在方书是《史通·内篇·品藻第二十三》的第196句。
事列在方书的上半句是:曹公则见欺于张邈。
事列在方书的下半句是:惟善与恶。
事列在方书的全句是:子曰:“以貌取人,失之子羽;以言取人,失之宰我。”光武则受误于庞萌,曹公则见欺于张邈。事列在方书,惟善与恶,昭然可见。不假许、郭之深鉴,裴、王之妙詧,而作者存诸简牍,不能使善恶区分,故曰谁之过欤?史官之责也。
子曰:“以貌取人,失之子羽;以言取人,失之宰我。”光武则受误于庞萌,曹公则见欺于张邈。事列在方书,惟善与恶,昭然可见。不假许、郭之深鉴,裴、王之妙詧,而作者存诸简牍,不能使善恶区分,故曰谁之过欤?史官之责也。
的上一句是:爰及近代,史臣所书,求其乖失,亦往往而有。借如阳瓒效节边城,捐躯死敌,当有宋之代,抑刘、卜之徒欤?而沈氏竟不别加标榜,唯寄编于《索虏》篇内。纪僧真砥节砺行,终始无瑕,而萧氏乃与群小混书,都以《恩幸》为目。王頍文章不足,武艺居多,躬诣戚藩,首阶逆乱。撰隋史者如不能与枭感并列,即宜附出《杨谅传》中,辄与词人共编,吉士为伍。凡斯纂录,岂其类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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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曰:“以貌取人,失之子羽;以言取人,失之宰我。”光武则受误于庞萌,曹公则见欺于张邈。事列在方书,惟善与恶,昭然可见。不假许、郭之深鉴,裴、王之妙詧,而作者存诸简牍,不能使善恶区分,故曰谁之过欤?史官之责也。
的下一句是:夫能申藻镜,别流品,使小人君子臭味得朋,上智中庸等差有叙,则惩恶劝善,永肃将来,激浊扬清,郁为不朽者矣。。
包含事列在方书这句的作品内容:
案班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