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中起居注出自《史通·外篇·史官建置第一》,禁中起居注的作者是:刘知几。
禁中起居注是唐代诗人刘知几的作品,风格是:文。
禁中起居注的释义是:禁中起居注:指记录皇帝日常言行举止和朝廷政务活动的官方文书。
禁中起居注是唐代诗人刘知几的作品,风格是:文。
禁中起居注的拼音读音是:jìn zhōng qǐ jū zhù。
禁中起居注是《史通·外篇·史官建置第一》的第511句。
禁中起居注的上半句是:有。
禁中起居注的下半句是:明德马皇后撰。
禁中起居注的全句是:至汉武帝时,有《禁中起居注》;明德马皇后撰《明帝起居注》。凡斯著述,似出宫中,求其职司,未闻位号。隋世王劭上疏,请依古法,复置女史之班,具录内仪,付于外省。文帝不许,遂不施行。
至汉武帝时,有《禁中起居注》;明德马皇后撰《明帝起居注》。凡斯著述,似出宫中,求其职司,未闻位号。隋世王劭上疏,请依古法,复置女史之班,具录内仪,付于外省。文帝不许,遂不施行。
的上一句是:又按《诗·邶风·静女》之三章,君子取其彤管。夫彤管者,女史记事规诲之所执也。古者人君,外朝则有国史,内朝则有女史,内之与外,其任皆同。故晋献惑乱,骊姬夜泣,床笫之私,房中之事,不得掩焉。楚昭王宴游,蔡姬对以其愿,王顾谓史:“书之,蔡姬许从孤死矣。”夫宴私而有书事之册,盖受命者即女史之流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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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汉武帝时,有《禁中起居注》;明德马皇后撰《明帝起居注》。凡斯著述,似出宫中,求其职司,未闻位号。隋世王劭上疏,请依古法,复置女史之班,具录内仪,付于外省。文帝不许,遂不施行。
的下一句是:大抵自古史官,其沿革废置如此。夫仲尼修《春秋》,公羊高作《传》。汉、魏之陆贾、鱼豢,晋、宋之张璠、范晔,虽身非史职,而私撰国书。若斯人者,有异于是,故不复详而录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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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禁中起居注这句的作品内容:
至隋,以吏部散官及校书、正字闲于述注者修之,纳言兼领其事。炀帝以为古有内史、外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