则攘袂争受出自《史通·外篇·史官建置第一》,则攘袂争受的作者是:刘知几。
则攘袂争受是唐代诗人刘知几的作品,风格是:文。
则攘袂争受的释义是:则攘袂争受:形容人们争先恐后地接受或欢迎。
则攘袂争受是唐代诗人刘知几的作品,风格是:文。
则攘袂争受的拼音读音是:zé rǎng mèi zhēng shòu。
则攘袂争受是《史通·外篇·史官建置第一》的第595句。
则攘袂争受的上半句是:爵赏既行。
则攘袂争受的下半句是:遂使是非无准。
则攘袂争受的全句是:而近代趋竞之士,尤喜居于史职,至于措辞下笔者,十无一二焉,既而书成缮写,则署名同献;爵赏既行,则攘袂争受。遂使是非无准,真伪相杂,生则厚诬当时,死则致惑来代。而书之谱传,借为美谈;载之碑碣,增其壮观。昔魏帝有言:“舜、禹之事,吾知之矣”。此其效欤。
而近代趋竞之士,尤喜居于史职,至于措辞下笔者,十无一二焉,既而书成缮写,则署名同献;爵赏既行,则攘袂争受。遂使是非无准,真伪相杂,生则厚诬当时,死则致惑来代。而书之谱传,借为美谈;载之碑碣,增其壮观。昔魏帝有言:“舜、禹之事,吾知之矣”。此其效欤。的上一句是:观夫周、秦已往,史官之取人,其详不可得而闻也。至于汉、魏已降,则可得而言。然多窃虚号,有声无实。按刘、曹二史,皆当代所撰,能成其事者,盖唯刘珍、蔡邕、王沈、鱼豢之徒耳。而旧史载其同作,非止一家,如王逸、阮籍亦预其列。且叔师研寻章句,儒生之腐者也。嗣宗沈湎曲蘖,酒徒之狂者也。斯岂能错综时事,裁成国典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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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则攘袂争受这句的作品内容:
又按《诗·邶风·静女》之三章,君子取其彤管。夫彤管者,女史记事规诲之所执也。古者人君,外朝则有国史,内朝则有女史,内之与外,其任皆同。故晋献惑乱,骊姬夜泣,床笫之私,房中之事,不得掩焉。楚昭王宴游,蔡姬对以其愿,王顾谓史:“书之,蔡姬许从孤死矣。”夫宴私而有书事之册,盖受命者即女史之流乎?
至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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