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出自《史通·外篇·疑古第三》,案的作者是:刘知几。
案是唐代诗人刘知几的作品,风格是:文。
案的释义是:“案”在此处释义为“考察、查证”。
案是唐代诗人刘知几的作品,风格是:文。
案的拼音读音是:àn。
案是《史通·外篇·疑古第三》的第80句。
案的上半句是:未易明也。
案的下半句是:论语。
案的全句是:案《论语》曰:“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又曰:“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又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夫圣人立教,其言若是。在于史籍,其义亦然。是以美者因其美而美之,虽有其恶,不加毁也,恶者因其恶而恶之,虽有其美,不加誉也。故孟子曰:“尧、舜不胜其美,桀、纣不胜其恶。”魏文帝:“舜、禹之事,吾知之矣。”汉景帝曰:“言学者,无言汤、武受命,不为愚。”斯并曩贤精鉴,已有先觉。而拘于礼法,限以师训,虽口不能言,而心知其不可者,盖亦多矣。
案《论语》曰:“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又曰:“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又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夫圣人立教,其言若是。在于史籍,其义亦然。是以美者因其美而美之,虽有其恶,不加毁也,恶者因其恶而恶之,虽有其美,不加誉也。故孟子曰:“尧、舜不胜其美,桀、纣不胜其恶。”魏文帝:“舜、禹之事,吾知之矣。”汉景帝曰:“言学者,无言汤、武受命,不为愚。”斯并曩贤精鉴,已有先觉。而拘于礼法,限以师训,虽口不能言,而心知其不可者,盖亦多矣。 的上一句是:至若虞、夏之典,商、周之诰,仲虺、周任之言,史佚、臧文之说,凡有游谈、专对、献策、上书者,莫不引为端绪,归其的准。其于事也则不然。至若少昊之以鸟名官,陶唐之御龙拜职。夏氏之中衰也,其盗有后羿、寒浞;齐邦之始建也,其君有蒲姑、伯陵。斯并开国承家,异闻其事。而后世学者,罕传其说。唯夫博物君子,或粗知其一隅。此则记事之史不行,而记言之书见重,断可知矣。及左氏之为《传》也,虽义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