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及戎盟则书之出自《史通·外篇·惑经第四》,公及戎盟则书之的作者是:刘知几。
公及戎盟则书之是唐代诗人刘知几的作品,风格是:文。
公及戎盟则书之的释义是:“公及戎盟则书之”释义:如果国君与戎人结盟,就把这件事记录下来。这里“公”指国君,“戎”指戎人,古代少数民族,“盟”指结盟,“书之”指记录。这句话强调国君与外族结盟的重要性,认为应该将其记录下来以备后世查考。
公及戎盟则书之是唐代诗人刘知几的作品,风格是:文。
公及戎盟则书之的拼音读音是:gōng jí róng méng zé shū zhī。
公及戎盟则书之是《史通·外篇·惑经第四》的第147句。
公及戎盟则书之的上半句是:桓二年。
公及戎盟则书之的下半句是:戎实豺狼。
公及戎盟则书之的全句是:哀八年及十三年,公再与吴盟,而皆不书。桓二年,公及戎盟则书之。戎实豺狼,非我族类。夫非所讳而仍讳,谓当耻而无耻,求之折衷,未见其宜。其所未谕四也。

哀八年及十三年,公再与吴盟,而皆不书。桓二年,公及戎盟则书之。戎实豺狼,非我族类。夫非所讳而仍讳,谓当耻而无耻,求之折衷,未见其宜。其所未谕四也。 的上一句是:盖明镜之照物也,妍媸必露,不以毛嫱之面或有疵瑕,而寝其鉴也;虚空之传响也,清浊必闻,不以绵驹之歌时有误曲,而辍其应也。夫史官执简,宜类于斯。苟爱而知其丑,憎而知其善,善恶必书,斯为实录。观夫子修《春秋》也,多为贤者讳。狄实灭卫,因桓耻而不书;河阳召王,成文美而称狩。斯则情兼向背,志怀彼我。苟书法其如是也,岂不使为人君者,靡惮宪章,虽玷白圭,无惭良史也乎?其所未谕三也。 。
哀八年及十三年,公再与吴盟,而皆不书。桓二年,公及戎盟则书之。戎实豺狼,非我族类。夫非所讳而仍讳,谓当耻而无耻,求之折衷,未见其宜。其所未谕四也。 的下一句是:诸国臣子,非卿不书,必以地来奔,则虽贱亦志。斯岂非国之大事,不可限以常流者耶?如阳虎盗入于讙,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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