皆谓之弑出自《史通·外篇·惑经第四》,皆谓之弑的作者是:刘知几。
皆谓之弑是唐代诗人刘知几的作品,风格是:文。
皆谓之弑的释义是:皆谓之弑:指将杀害君主的行为一概称为弑君。
皆谓之弑是唐代诗人刘知几的作品,风格是:文。
皆谓之弑的拼音读音是:jiē wèi zhī shì。
皆谓之弑是《史通·外篇·惑经第四》的第193句。
皆谓之弑的上半句是:邦君已上。
皆谓之弑的下半句是:卿士以上通谓之杀。
皆谓之弑的全句是:凡在人伦,不得其死者,邦君已上,皆谓之弑,卿士以上通谓之杀。此《春秋》之例也。案桓二年,书曰:“宋督弑其君与夷及其大夫孔父”。僖十年,又曰:“晋里克弑其君卓及大夫荀息”。夫臣当为杀,而称及,与君弑同科。苟弑、杀不分,则君臣靡别者矣。其所未谕七也。
凡在人伦,不得其死者,邦君已上,皆谓之弑,卿士以上通谓之杀。此《春秋》之例也。案桓二年,书曰:“宋督弑其君与夷及其大夫孔父”。僖十年,又曰:“晋里克弑其君卓及大夫荀息”。夫臣当为杀,而称及,与君弑同科。苟弑、杀不分,则君臣靡别者矣。其所未谕七也。
的上一句是:案诸侯世嫡,嗣业居丧,既未成君,不避其讳。此《春秋》之例也。何为般、野之殁,皆以名书,而恶、视之殂,直云“子卒”。其所未谕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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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在人伦,不得其死者,邦君已上,皆谓之弑,卿士以上通谓之杀。此《春秋》之例也。案桓二年,书曰:“宋督弑其君与夷及其大夫孔父”。僖十年,又曰:“晋里克弑其君卓及大夫荀息”。夫臣当为杀,而称及,与君弑同科。苟弑、杀不分,则君臣靡别者矣。其所未谕七也。
的下一句是:夫臣子所书,君父是党,虽事乖正直,而理合名教。如鲁之隐、桓戕弑,昭、哀放逐,姜氏淫奔,子般夭酷。斯则邦之孔丑,讳之可也。如公送晋葬,公与吴盟,为齐所止,为邾所败,盟而不至,会而后期,并讳而不书,岂非烦碎之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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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皆谓之弑这句的作品内容:
又案齐荼野幕之戮,事起阳生。楚灵乾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