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书出自《史通·外篇·杂说中第八》,魏书的作者是:刘知几。
魏书是唐代诗人刘知几的作品,风格是:文。
魏书的释义是:魏书:指《魏书》,是中国古代的一部纪传体史书,由北魏史学家魏收编撰,记载了北魏从道武帝拓跋珪建立政权到孝武帝元修被废的整个历史过程。
魏书是唐代诗人刘知几的作品,风格是:文。
魏书的拼音读音是:wèi shū。
魏书是《史通·外篇·杂说中第八》的第317句。
魏书的上半句是:必比伯起。
魏书的下半句是:更为良史。
魏书的全句是:○后魏书(二条)

○后魏书(二条) 的上一句是:向若除此数文,别存他说,则宋年美事,遗略盖寡。何乃应取而不取,宜除而不除乎?但近代国史,通多此累,有同自郐,无足致讥。若裴氏者,众作之中,所可与言史者,故偏举其事,以申掎摭去。 。
○后魏书(二条) 的下一句是:《宋书》载佛狸之入寇也,其间胜负,盖皆实录焉。《魏史》所书,则全出沈本。如事有可耻者,则加减随意,依违饰言。至如刘氏献女请和,太武以师婚不许,此言尤可怪也。何者?江左皇族,水乡庶族,若司马、刘、萧、韩、王,或出于亡命,或起自俘囚,一诣桑干,皆成禁脔。此皆魏史自述,非他国所传。 。
包含魏书这句的作品内容:
○《宋略》(一条)
裴几原删略宋史,定为二十篇。芟烦撮要,实有其力。而所录文章,颇伤芜秽。如文帝《除徐傅官诏》、颜延年《元后哀册文》、颜峻《讨二凶檄》、孝武《拟李夫人赋》、裴松之《上注国志表》、孔熙先《罪许曜词》。凡此诸文,是尤不宜载者。
何则?羡、亮威权震主,负芒猜忌,将欲取之,必先与之。既而罪名具列,刑书是正,则先所降诏,本非实录。而乃先后双载,坐令矛盾两伤。夫国之不造,史有哀册。自晋、宋已还,多载于起居注,词皆虚饰,义不足观。必以“略”言之,故宜去也。昔汉王数项,袁公檄曹,若不具录其文,难以暴扬其过。至于二凶为恶,不言可知,无俟檄数,始明罪状。必刊诸国史,岂益异同。孝武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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