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曰标举年号出自《史通·外篇·汉书五行志错误第十》,五曰标举年号的作者是:刘知几。
五曰标举年号是唐代诗人刘知几的作品,风格是:文。
五曰标举年号的释义是:五曰标举年号:指在史书中明确标注事件发生的年代,以年号作为时间标记。
五曰标举年号是唐代诗人刘知几的作品,风格是:文。
五曰标举年号的拼音读音是:wǔ yuē biāo jǔ nián hào。
五曰标举年号是《史通·外篇·汉书五行志错误第十》的第153句。
五曰标举年号的上半句是:寻绎难知。
五曰标举年号的下半句是:详略无准。
五曰标举年号的全句是:第二科叙事乖理者,其流有五:一曰徒发首端,不副征验;二曰虚编古语,讨事不终;三曰直引时谈,竟无它述;四曰科条不整,寻绎难知;五曰标举年号,详略无准。
第二科叙事乖理者,其流有五:一曰徒发首端,不副征验;二曰虚编古语,讨事不终;三曰直引时谈,竟无它述;四曰科条不整,寻绎难知;五曰标举年号,详略无准。
的上一句是:案本《志》叙汉以前事,多略其书名。至于服妖章,初云晋献公使太子率师,佩以金玦。续云郑子臧好为聚鹬之冠。此二事之上,每加《左氏》为首。夫一言可悉,而再列其名。省则都捐,繁则太甚。此所谓书名去取,所记不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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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科叙事乖理者,其流有五:一曰徒发首端,不副征验;二曰虚编古语,讨事不终;三曰直引时谈,竟无它述;四曰科条不整,寻绎难知;五曰标举年号,详略无准。
的下一句是:《志》曰:《左氏》昭公十五年,晋籍谈如周葬穆后。既除丧而燕。叔向曰:王其不终乎!吾闻之,所乐必卒焉。今王一岁而有三年之丧二焉,于是乎与丧宾燕,乐忧甚矣。礼,王之大经也。一动而失二礼,无大经矣,将安用之。案其后七年,王室终如羊舌所说,此即其效也,而班氏了不言之。此所谓徒发首端,不副征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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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五曰标举年号这句的作品内容:
第一科引书失宜者,其流有四:一曰史记、《左氏》,交错相并;二曰《春秋》、史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