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平出自《史通·外篇·汉书五行志错误第十》,河平的作者是:刘知几。
河平是唐代诗人刘知几的作品,风格是:文。
河平的释义是:河平:指西汉汉昭帝时期的一个年号,即公元前28年至公元前23年。
河平是唐代诗人刘知几的作品,风格是:文。
河平的拼音读音是:hé píng。
河平是《史通·外篇·汉书五行志错误第十》的第270句。
河平的上半句是:次言地节。
河平的下半句是:具述宣。
河平的全句是:夫人君改元,肇自刘氏。史官所录,须存凡例。案斯《志》之记异也,首列元封年号,不详汉代何君;次言地节、河平,具述宣、成二帝。武称元鼎,每岁皆书;哀曰建平,同年必录。此所谓标举年号,详略无准者也。

夫人君改元,肇自刘氏。史官所录,须存凡例。案斯《志》之记异也,首列元封年号,不详汉代何君;次言地节、河平,具述宣、成二帝。武称元鼎,每岁皆书;哀曰建平,同年必录。此所谓标举年号,详略无准者也。 的上一句是:首尾纷拏,而章句错糅。此所谓科条不整,寻绎难知者也。 。
夫人君改元,肇自刘氏。史官所录,须存凡例。案斯《志》之记异也,首列元封年号,不详汉代何君;次言地节、河平,具述宣、成二帝。武称元鼎,每岁皆书;哀曰建平,同年必录。此所谓标举年号,详略无准者也。 的下一句是:第三科释灾多滥者,其流有八:一曰商榷前世,全违故实;二曰影响不接,牵引相会;三曰敷演多端,准的无主;四曰轻持善政,用配妖祸;五曰但伸解释,不显符应;六曰考核虽谠,义理非精;七曰妖祥可知,寝默无说;八曰不循经典,自任胸怀。 。
包含河平这句的作品内容:
《志》曰:《左氏》昭公十五年,晋籍谈如周葬穆后。既除丧而燕。叔向曰:王其不终乎!吾闻之,所乐必卒焉。今王一岁而有三年之丧二焉,于是乎与丧宾燕,乐忧甚矣。礼,王之大经也。一动而失二礼,无大经矣,将安用之。案其后七年,王室终如羊舌所说,此即其效也,而班氏了不言之。此所谓徒发首端,不副征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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