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篡晋而分其地出自《史通·外篇·汉书五行志错误第十》,赵篡晋而分其地的作者是:刘知几。
赵篡晋而分其地是唐代诗人刘知几的作品,风格是:文。
赵篡晋而分其地的释义是:赵篡晋而分其地:指赵国篡夺了晋国的政权,并分割了晋国的领土。
赵篡晋而分其地是唐代诗人刘知几的作品,风格是:文。
赵篡晋而分其地的拼音读音是:zhào cuàn jìn ér fēn qí dì。
赵篡晋而分其地是《史通·外篇·汉书五行志错误第十》的第305句。
赵篡晋而分其地的上半句是:魏。
赵篡晋而分其地的下半句是:威烈王命以为诸侯。
赵篡晋而分其地的全句是:《志》云:“周威烈王二十三年,九鼎震。”“是岁,韩、魏、赵篡晋而分其地,威烈王命以为诸侯。天子不恤同姓,而爵其贼臣,天下不附矣。”案周当战国之世,微弱尤甚。故君疑窃斧,台名逃债。正比夫泗上诸侯,附庸小国者耳。
《志》云:“周威烈王二十三年,九鼎震。”“是岁,韩、魏、赵篡晋而分其地,威烈王命以为诸侯。天子不恤同姓,而爵其贼臣,天下不附矣。”案周当战国之世,微弱尤甚。故君疑窃斧,台名逃债。正比夫泗上诸侯,附庸小国者耳。
的上一句是:第三科释灾多滥者,其流有八:一曰商榷前世,全违故实;二曰影响不接,牵引相会;三曰敷演多端,准的无主;四曰轻持善政,用配妖祸;五曰但伸解释,不显符应;六曰考核虽谠,义理非精;七曰妖祥可知,寝默无说;八曰不循经典,自任胸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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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云:“周威烈王二十三年,九鼎震。”“是岁,韩、魏、赵篡晋而分其地,威烈王命以为诸侯。天子不恤同姓,而爵其贼臣,天下不附矣。”案周当战国之世,微弱尤甚。故君疑窃斧,台名逃债。正比夫泗上诸侯,附庸小国者耳。
的下一句是:至如三晋跋扈,欲为诸侯,虽假王命,实由己出。譬夫近代莽称安汉,匪平帝之至诚;卓号太师,岂献皇之本愿。而作者苟责威烈以妄施爵赏,坐贻妖孽,岂得谓“人之情伪尽知之矣”者乎!此所谓商榷前世,全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