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大蒐于比蒲出自《史通·外篇·汉书五行志错误第十》,案大蒐于比蒲的作者是:刘知几。
案大蒐于比蒲是唐代诗人刘知几的作品,风格是:文。
案大蒐于比蒲的释义是:此句出自《史通·外篇·汉书五行志错误第十》,’案大蒐于比蒲’的意思是“在比蒲之地进行大规模的搜捕”。这里的“案”是动词,意为“进行”,“蒐”是动词,意为“搜捕”,“比蒲”指具体的地点或范围。
案大蒐于比蒲是唐代诗人刘知几的作品,风格是:文。
案大蒐于比蒲的拼音读音是:àn dà sōu yú bǐ pú。
案大蒐于比蒲是《史通·外篇·汉书五行志错误第十》的第344句。
案大蒐于比蒲的上半句是:二大夫围郓。
案大蒐于比蒲的下半句是:昭之十一年。
案大蒐于比蒲的全句是:案大蒐于比蒲,昭之十一年。城中城、围郓,定之六年也。其二役去雩,皆非一载。夫以国家恒事,而坐延灾眚,岁月既遥,而方闻响应。斯岂非乌有成说,扣寂为辞者哉!此所谓影响不接,牵引相会也。

案大蒐于比蒲,昭之十一年。城中城、围郓,定之六年也。其二役去雩,皆非一载。夫以国家恒事,而坐延灾眚,岁月既遥,而方闻响应。斯岂非乌有成说,扣寂为辞者哉!此所谓影响不接,牵引相会也。 的上一句是:《志》云:昭公十六年九月,大雩。先是,昭母夫人归氏薨,昭不戚而大蒐于比蒲。又曰定公十二年九月,大雩。先是,公自侵郑归而城中城,二大夫围郓。 。
案大蒐于比蒲,昭之十一年。城中城、围郓,定之六年也。其二役去雩,皆非一载。夫以国家恒事,而坐延灾眚,岁月既遥,而方闻响应。斯岂非乌有成说,扣寂为辞者哉!此所谓影响不接,牵引相会也。 的下一句是:《志》云:严公七年秋,大水。董仲舒、刘向以为严母姜与兄齐侯淫,共杀桓公。严释父仇,复娶齐女,未人而先与之淫,一年再出会,于道逆乱,臣下贱之应也。又云:十一年秋,宋大水。董仲舒以为时鲁、宋比年有乘丘、鄑之战,百姓愁怨,阴气盛,故二国俱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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