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本出自《史通·外篇·汉书五行志杂驳第十一》,案本的作者是:刘知几。
案本是唐代诗人刘知几的作品,风格是:文。
案本的释义是:案本:根据原文或原本。
案本是唐代诗人刘知几的作品,风格是:文。
案本的拼音读音是:àn běn。
案本是《史通·外篇·汉书五行志杂驳第十一》的第157句。
案本的上半句是:刘向以为后晋灭江。
案本的下半句是:经。
案本的全句是:《春秋》文公元年,日有蚀之。刘向以为后晋灭江。案本《经》书文四年,楚人灭江。今云晋灭,其说无取。且江居南裔,与楚为邻;晋处北方,去江殊远。称晋所灭,其理难通。
《春秋》文公元年,日有蚀之。刘向以为后晋灭江。案本《经》书文四年,楚人灭江。今云晋灭,其说无取。且江居南裔,与楚为邻;晋处北方,去江殊远。称晋所灭,其理难通。
的上一句是:《春秋》釐公十二年,日有蚀之。刘向以为是时莒灭杞。案釐十四年,诸侯城缘陵。《公羊传》曰:”曷为城?杞灭之。孰灭之?盖徐、莒也。”如中垒所释,当以《公羊》为本耳。然则《公羊》所说,不如《左氏》之详。《左氏》襄公二十九年,晋平公时,杞尚在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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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文公元年,日有蚀之。刘向以为后晋灭江。案本《经》书文四年,楚人灭江。今云晋灭,其说无取。且江居南裔,与楚为邻;晋处北方,去江殊远。称晋所灭,其理难通。
的下一句是:《左氏传》鲁襄公时,宋有生女子赤而毛,弃之堤下。宋平公母共姬之御见者而收之,因名曰弃。长而美好,纳之平公,生子曰佐。后宋臣伊戾谗太子痤而杀之。先是,大夫华元出奔晋,华合比奔卫。刘向以为时则有火灾赤眚之明应也。案灾祥之作,将应后来;事迹之彰,用符前兆。如华元奔晋,在成十五年,参诸弃堤,实难赴会。又合比奔卫,在昭六年,而与元奔,俱云”先是”。惟前与后,事并相违者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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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案本这句的作品内容:
《春秋》成公元年,无冰。班氏以为其时王札子杀召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