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其效也出自《史通·外篇·汉书五行志杂驳第十一》,此其效也的作者是:刘知几。
此其效也是唐代诗人刘知几的作品,风格是:文。
此其效也的释义是:此其效也:这就是它的效果或结果。
此其效也是唐代诗人刘知几的作品,风格是:文。
此其效也的拼音读音是:cǐ qí xiào yě。
此其效也是《史通·外篇·汉书五行志杂驳第十一》的第514句。
此其效也的上半句是:封五十二年而遂亡。
此其效也的下半句是:自斯而后。
此其效也的全句是:《春秋》昭公九年,陈火。刘向以为先是陈侯之弟杀太子偃师,楚因灭陈。《春秋》不与蛮夷灭中国,故复书陈火也。案楚县中国以为邑者多矣,如邑有宜见于《经》者,岂可不以楚为名者哉?盖当斯时,陈虽暂亡,寻复旧国,故仍取陈号,不假楚名。独不见郑裨灶之说乎?裨灶之说斯灾也,曰:”五年,陈将复封。封五十二年而遂亡。”此其效也。自斯而后,若颛琐之虚,宛丘之地,如有应书于国史者,岂可复谓之陈乎。
《春秋》昭公九年,陈火。刘向以为先是陈侯之弟杀太子偃师,楚因灭陈。《春秋》不与蛮夷灭中国,故复书陈火也。案楚县中国以为邑者多矣,如邑有宜见于《经》者,岂可不以楚为名者哉?盖当斯时,陈虽暂亡,寻复旧国,故仍取陈号,不假楚名。独不见郑裨灶之说乎?裨灶之说斯灾也,曰:”五年,陈将复封。封五十二年而遂亡。”此其效也。自斯而后,若颛琐之虚,宛丘之地,如有应书于国史者,岂可复谓之陈乎。的上一句是:《春秋》昭公十五年六月,日有蚀之。董仲舒以为时宿在毕,晋国象也。又云:”日比再蚀,其事在《春秋》后,故不载于《经》。”案自昭十五年,迄于获麟之岁,其间日蚀复有九焉。事列本《经》,披文立验,安得云再蚀而已,又在《春秋》之后也?且观班《志》编此九蚀,其八皆载董生所占。复不得言董以事后《春秋》,故不存编录。再思其语,三覆所由,斯盖孟坚之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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