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辞载笔之官出自《史通·外篇·忤时第十三》,屡辞载笔之官的作者是:刘知几。
屡辞载笔之官是唐代诗人刘知几的作品,风格是:文。
屡辞载笔之官的释义是:屡辞载笔之官:多次辞去担任记录官职的机会。指作者不愿担任官职,以保持独立的人格和创作的自由。
屡辞载笔之官是唐代诗人刘知几的作品,风格是:文。
屡辞载笔之官的拼音读音是:lǚ cí zài bǐ zhī guān。
屡辞载笔之官是《史通·外篇·忤时第十三》的第268句。
屡辞载笔之官的上半句是:历抵群公。
屡辞载笔之官的下半句是:愿罢记言之职者。
屡辞载笔之官的全句是:或云“岁序已淹,何时辍手?”切以纲维不举,而督课徒勤,虽威以刺骨之刑,勖以悬金之赏,终不可得也。语曰:“陈力就列,不能者止。”所以比者布怀知己,历抵群公,屡辞载笔之官,愿罢记言之职者,正为此尔。
或云“岁序已淹,何时辍手?”切以纲维不举,而督课徒勤,虽威以刺骨之刑,勖以悬金之赏,终不可得也。语曰:“陈力就列,不能者止。”所以比者布怀知己,历抵群公,屡辞载笔之官,愿罢记言之职者,正为此尔。
的上一句是:凡此不可,其流实多,一言以蔽,三隅自反。而时谈物议,安得笑仆编次无闻者哉!比者伏见明公,每汲汲劝诱,勤勤于课责,或云“坟籍事重,努力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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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云“岁序已淹,何时辍手?”切以纲维不举,而督课徒勤,虽威以刺骨之刑,勖以悬金之赏,终不可得也。语曰:“陈力就列,不能者止。”所以比者布怀知己,历抵群公,屡辞载笔之官,愿罢记言之职者,正为此尔。
的下一句是:抑又有所未谕,聊复一二言之。比奉高命,令隶名修史,而其职非一。如张尚书、崔、岭二吏部、郑太常等,既迫以吏道,不可拘之史任。以仆曹务多闲,勒令专知下笔。夫以惟寂惟寞,乃使记事记言。苟如其例,则柳常侍、刘秘监、徐礼部等,并门可张罗,府无堆案,何事置之度外,而使各无羁束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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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屡辞载笔之官这句的作品内容:
十羊九牧,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