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安所理出自《送河池李明府之任》,河池安所理的作者是:刘得仁。
河池安所理是唐代诗人刘得仁的作品,风格是:诗。
河池安所理的释义是:河池:地名,指今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安所理:安置治理。释义:河池安置治理在哪里。
河池安所理是唐代诗人刘得仁的作品,风格是:诗。
河池安所理的拼音读音是:hé chí ān suǒ lǐ。
河池安所理是《送河池李明府之任》的第1句。
河池安所理的下半句是:种柳与弹琴。
河池安所理的全句是:河池安所理,种柳与弹琴。
河池安所理,种柳与弹琴。的下一句是:自合清时化,仍资白首吟。。
包含河池安所理这句的诗词的全文:
河池安所理,种柳与弹琴。
自合清时化,仍资白首吟。
程馀行片月,公退入遥林。
想得询民瘼,方称单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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