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弄文诚可罪出自《自责二首(其一)》,女子弄文诚可罪的作者是:朱淑真。
女子弄文诚可罪是宋代诗人朱淑真的作品,风格是:诗。
女子弄文诚可罪的释义是:女子弄文诚可罪,意为女子如果过分沉迷于文学创作,确实可以被视为一种罪过。这里“弄文”指的是从事文学创作,“诚可罪”则表示这样做确实值得责备。这句话反映了古代社会对女性角色的限制和偏见,认为女性不应过分涉足文学领域。
女子弄文诚可罪是宋代诗人朱淑真的作品,风格是:诗。
女子弄文诚可罪的拼音读音是:nǚ zi nòng wén chéng kě zuì。
女子弄文诚可罪是《自责二首(其一)》的第1句。
女子弄文诚可罪的下半句是:那堪咏月更吟风。
女子弄文诚可罪的全句是:女子弄文诚可罪,那堪咏月更吟风。
女子弄文诚可罪,那堪咏月更吟风。
的下一句是:磨穿铁砚成何事,绣折金针却有功。。
包含女子弄文诚可罪这句的诗词的全文:
女子弄文诚可罪,那堪咏月更吟风。
磨穿铁砚成何事,绣折金针却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