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已付麋鹿出自《丁亥纪蜀百韵》,地已付麋鹿的作者是:李曾伯。
地已付麋鹿是宋代诗人李曾伯的作品,风格是:诗。
地已付麋鹿的释义是:地已付麋鹿:将土地让给了麋鹿,比喻人世纷争已经不再,隐居山林,过着与世无争的生活。
地已付麋鹿是宋代诗人李曾伯的作品,风格是:诗。
地已付麋鹿的拼音读音是:dì yǐ fù mí lù。
地已付麋鹿是《丁亥纪蜀百韵》的第52句。
地已付麋鹿的上半句是:
凤集一炬馀。
地已付麋鹿的下半句是:
河池本无虞。
地已付麋鹿的全句是:凤集一炬馀,地已付麋鹿。
凤集一炬馀,地已付麋鹿。的上一句是:西康至天水,患不翅蛇蝮。。
凤集一炬馀,地已付麋鹿。的下一句是:河池本无虞,百里祸尤酷。。
包含地已付麋鹿这句的作品内容:
鱼梁闭仙原,武林护午谷。
七方对垒持,相戒前辙覆。
县官塞蹊径,战士据林麓。
由是关以外,民皆弃庐屋。
西康至天水,患不翅蛇蝮。
凤集一炬馀,地已付麋鹿。
河池本无虞,百里祸尤酷。
群盗沸于鼎,流民凑如辐。
母悲爱子死,夫没嫠妇哭。
城市委焚荡,道路纷怨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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