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可捐书当徙薪出自《曾守病目以治法与之有诗见贻次其韵》,便可捐书当徙薪的作者是:沈与求。
便可捐书当徙薪是宋代诗人沈与求的作品,风格是:诗。
便可捐书当徙薪的释义是:便可捐书当徙薪,意为:便可以放弃读书,去从事体力劳动。这里表达了诗人对曾守病目以治法这一行为的理解和认同,认为曾守的行为已经超越了读书治学的范畴,具有了更高的价值。
便可捐书当徙薪是宋代诗人沈与求的作品,风格是:诗。
便可捐书当徙薪的拼音读音是:biàn kě juān shū dāng xǐ xīn。
便可捐书当徙薪是《曾守病目以治法与之有诗见贻次其韵》的第4句。
便可捐书当徙薪的上半句是:
未须止酒妨投辖。
便可捐书当徙薪的下半句是:
肘后有方馀几所。
便可捐书当徙薪的全句是:未须止酒妨投辖,便可捐书当徙薪。
未须止酒妨投辖,便可捐书当徙薪。的上一句是:闻道牙签检校频,昏花错莫乱惊尘。。
未须止酒妨投辖,便可捐书当徙薪。的下一句是:肘后有方馀几所,眼中无障更何人。。
包含便可捐书当徙薪这句的诗词的全文:
闻道牙签检校频,昏花错莫乱惊尘。
未须止酒妨投辖,便可捐书当徙薪。
肘后有方馀几所,眼中无障更何人。
须公旧观神明复,准拟花前一笑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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