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者记之过出自《琴高鱼》,怪者记之过的作者是:汪藻。
怪者记之过是宋代诗人汪藻的作品,风格是:诗。
怪者记之过的释义是:怪者记之过:怪异的事物被记载下来成为过失。
怪者记之过是宋代诗人汪藻的作品,风格是:诗。
怪者记之过的拼音读音是:guài zhě jì zhī guò。
怪者记之过是《琴高鱼》的第20句。
怪者记之过的上半句是:
得非效齐谐。
怪者记之过的下半句是:
彭越小如钱。
怪者记之过的全句是:得非效齐谐,怪者记之过。
得非效齐谐,怪者记之过。的上一句是:不应当时游,反用此么么。。
得非效齐谐,怪者记之过。的下一句是:彭越小如钱,踪迹由汉祸。。
包含怪者记之过这句的诗词的全文:
百川萃南州,水族何磊砢。
其间琴高鱼,初未列楚些。
岂堪陪薧鲜,裁用当殽果。
土人私自珍,千里事封裹。
遂令四方传,噍嚼亦云颇。
俗云琴高生,控鲤宛溪左。
灵踪散如烟,遗鬣尚馀颗。
向来骑鲸人,逸驾尝慕我。
不应当时游,反用此么么。
得非效齐谐,怪者记之过。
彭越小如钱,踪迹由汉祸。
越书载王馀,变化更微琐。
因知天地间,人莫穷物夥。
区区于其中,臆决盖不可。
伪真吾何知,且用慰颐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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