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告同阍出自《所居三章二章章八句一章章十句》,以告同阍的作者是:洪皓。
以告同阍是宋代诗人洪皓的作品,风格是:诗。
以告同阍的释义是:以告同阍:告诉守门人。
以告同阍是宋代诗人洪皓的作品,风格是:诗。
以告同阍的拼音读音是:yǐ gào tóng hūn。
以告同阍是《所居三章二章章八句一章章十句》的第26句。
以告同阍的上半句是:
作为此诗。
以告同阍的全句是:作为此诗,以告同阍。
作为此诗,以告同阍。的上一句是:傥谨言行,或反丘园。。
包含以告同阍这句的诗词的全文:
昔我所居,巨室高门。
或出或处,笑傲乾坤。
终日熙熙,省定晨昏。
致君泽民,兹志常存。
今我所居,圭窦荜门。
俯首折腰,如坐覆盆。
终日譊譊,形弊神昏。
死所未知,旧事谁论。
人亦有言,祸福无门。
忠孝弗著,淫侈实繁。
天其罚我,我又奚怨。
傥谨言行,或反丘园。
作为此诗,以告同阍。
以告同阍出自哪里?以告同阍的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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