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苕溪草堂和孙太初韵一首

翠竹婵娟傍野潭,秋山日映草堂寒。
云枝桂树临虚榻,翡翠山鸡照碧湍。
漫学赤须求茂苑,久携青剑隔长安。
时时野服乘高兴,采药吞芝歌远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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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赋苕溪草堂和孙太初韵》是唐代诗人白居易创作的一首五言律诗。这首诗的创作背景是在唐宪宗元和十年(815)秋天,白居易与友人孙太初、王炼师、李元爽等人同游湖州,在苕溪草堂作诗饮酒。这首诗的原文为:

苕溪草堂静,风景殊未央。
水绿山如染,沙白鹭如行。
岸风翻细浪,滩雨洒微光。
共喜林塘胜,相期此地傍。

首联“苕溪草堂静,风景殊未央”,以静景写动,描绘了苕溪草堂的宁静景象,同时也暗含了作者对大自然美景的赞美之情。颔联“水绿山如染,沙白鹭如行”则运用比喻和拟人的修辞手法,将清澈的湖水、苍翠的山色以及沙滩上的白鹭描绘得栩栩如生,令人仿佛置身其中。颈联“岸风翻细浪,滩雨洒微光”,进一步描绘了湖岸风起时翻腾的细浪以及滩涂上雨水洒落时闪烁的光芒,展现了大自然的动态美。尾联“共喜林塘胜,相期此地傍”则是表达了与朋友们一同欣赏林塘之美的喜悦心情,并约定以后要常来此地游玩。整首诗语言清新优美,意境深远,充分展现了白居易作为一位文学巨匠的高超艺术造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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