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在与民共出自《送王判官同提点坑冶》,利在与民共的作者是:梅尧臣。
利在与民共是宋代诗人梅尧臣的作品,风格是:诗。
利在与民共的释义是:利益在于与民共享。
利在与民共是宋代诗人梅尧臣的作品,风格是:诗。
利在与民共的拼音读音是:lì zài yǔ mín gòng。
利在与民共是《送王判官同提点坑冶》的第2句。
利在与民共的上半句是:地虽不爱宝。
利在与民共的下半句是:
务国不务民。
利在与民共的全句是:地虽不爱宝,利在与民共。
地虽不爱宝,利在与民共。的下一句是:务国不务民,傥有安得用。。
包含利在与民共这句的诗词的全文:
地虽不爱宝,利在与民共。
务国不务民,傥有安得用。
孟氏美王囿,其说久已诵。
聊此陈薄言,忉怛不能重。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