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夕午门观灯应制 其四

御前百戏许都陈,灯市繁华五夜春。
彩队行行分次第,一回歌舞一回新。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

介绍

《元夕午门观灯应制 其四》的赏析

《元夕午门观灯应制 其四》,是明朝诗人金幼孜创作的一首七言律诗。该诗创作于明朝宣德年间,正值元宵节之际。这首诗通过描述御前百戏、灯市繁华等场景,展现了当时盛况和节日气氛。

金幼孜在这首诗中描绘了元宵夜晚的壮丽景色。“御前百戏许都陈,灯市繁华五夜春”这一句,形象地描绘了皇宫前的热闹非凡和春天般的灯市。接着,“綵队行行分次第,一回歌舞一回新”,描述了舞队轮流表演,每次舞蹈都有新的内容,展示了节日的活力和艺术的多样性。

诗中的“金幼孜诗文作品赏析”部分提供了对这首诗更深入的理解。金幼孜以其独特的文学风格和深厚的文化底蕴著称。他的作品不仅具有高度的艺术性,还蕴含着丰富的历史和文化内涵。

《元夕赐午门观灯·其四》不仅仅是一首描写节日盛况的诗歌,更是金幼孜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深刻理解和表达。通过对这首诗的分析,我们不仅可以感受到古人对节日的热情和庆祝形式,还可以从中汲取到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