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约
改永安为武康县出自《宋书 · 卷一百 · 列传第六十 · 自序》,改永安为武康县的作者是:沈约。 改永安为武康县是南北朝代诗人沈约的作品,风格是:文。 改永安为武康县的释义是:改永安为武康县:将永安县的名称改为武康县。 改永安为武康县是南北朝代诗人沈约的作品,风格是:文。 改永安为武康县的拼音读音是:gǎi yǒng ān wèi wǔ kāng xiàn。 改永安为武康县是《宋书 · 卷一百
太康二年出自《宋书 · 卷一百 · 列传第六十 · 自序》,太康二年的作者是:沈约。 太康二年是南北朝代诗人沈约的作品,风格是:文。 太康二年的释义是:太康二年:指西晋武帝司马炎统治时期的公元281年。 太康二年是南北朝代诗人沈约的作品,风格是:文。 太康二年的拼音读音是:tài kāng èr nián。 太康二年是《宋书 · 卷一百 · 列传第六十 · 自序》的第77句。 太康二年的上半句是
晋武帝平吴后出自《宋书 · 卷一百 · 列传第六十 · 自序》,晋武帝平吴后的作者是:沈约。 晋武帝平吴后是南北朝代诗人沈约的作品,风格是:文。 晋武帝平吴后的释义是:晋武帝平吴后:指晋武帝司马炎在公元280年统一中国,灭掉吴国。 晋武帝平吴后是南北朝代诗人沈约的作品,风格是:文。 晋武帝平吴后的拼音读音是:jìn wǔ dì píng wú hòu。 晋武帝平吴后是《宋书 · 卷一百 ·
而筑室不迁出自《宋书 · 卷一百 · 列传第六十 · 自序》,而筑室不迁的作者是:沈约。 而筑室不迁是南北朝代诗人沈约的作品,风格是:文。 而筑室不迁的释义是:而筑室不迁:指定居一处,不轻易搬家或改变居住地。 而筑室不迁是南北朝代诗人沈约的作品,风格是:文。 而筑室不迁的拼音读音是:ér zhù shì bù qiān。 而筑室不迁是《宋书 · 卷一百 · 列传第六十 · 自序》的第75句。
虽邦邑屡改出自《宋书 · 卷一百 · 列传第六十 · 自序》,虽邦邑屡改的作者是:沈约。 虽邦邑屡改是南北朝代诗人沈约的作品,风格是:文。 虽邦邑屡改的释义是:虽邦邑屡改:尽管国家的都城多次更迭。 虽邦邑屡改是南北朝代诗人沈约的作品,风格是:文。 虽邦邑屡改的拼音读音是:suī bāng yì lǚ gǎi。 虽邦邑屡改是《宋书 · 卷一百 · 列传第六十 · 自序》的第74句。
复为郡人出自《宋书 · 卷一百 · 列传第六十 · 自序》,复为郡人的作者是:沈约。 复为郡人是南北朝代诗人沈约的作品,风格是:文。 复为郡人的释义是:复为郡人:指再次成为郡中的百姓。 复为郡人是南北朝代诗人沈约的作品,风格是:文。 复为郡人的拼音读音是:fù wèi jùn rén。 复为郡人是《宋书 · 卷一百 · 列传第六十 · 自序》的第73句。 复为郡人的上半句是:分吴郡为吴兴郡。
分吴郡为吴兴郡出自《宋书 · 卷一百 · 列传第六十 · 自序》,分吴郡为吴兴郡的作者是:沈约。 分吴郡为吴兴郡是南北朝代诗人沈约的作品,风格是:文。 分吴郡为吴兴郡的释义是:分吴郡为吴兴郡:将原本的吴郡一分为二,设立了新的吴兴郡。 分吴郡为吴兴郡是南北朝代诗人沈约的作品,风格是:文。 分吴郡为吴兴郡的拼音读音是:fēn wú jùn wèi wú xīng jùn。 分吴郡为吴兴郡是《宋书 ·
吴孙皓宝鼎二年出自《宋书 · 卷一百 · 列传第六十 · 自序》,吴孙皓宝鼎二年的作者是:沈约。 吴孙皓宝鼎二年是南北朝代诗人沈约的作品,风格是:文。 吴孙皓宝鼎二年的释义是:吴孙皓宝鼎二年:指东吴末代皇帝孙皓在位时的宝鼎二年,即公元267年。 吴孙皓宝鼎二年是南北朝代诗人沈约的作品,风格是:文。 吴孙皓宝鼎二年的拼音读音是:wú sūn hào bǎo dǐng èr nián。
余杭为永安县出自《宋书 · 卷一百 · 列传第六十 · 自序》,余杭为永安县的作者是:沈约。 余杭为永安县是南北朝代诗人沈约的作品,风格是:文。 余杭为永安县的释义是:余杭为永安县:余杭,指古代的一个地名,即今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永安县,指古代的一个县名。这句话的意思是,余杭曾经被设置为永安县。 余杭为永安县是南北朝代诗人沈约的作品,风格是:文。 余杭为永安县的拼音读音是:yú háng wèi
分乌程出自《宋书 · 卷一百 · 列传第六十 · 自序》,分乌程的作者是:沈约。 分乌程是南北朝代诗人沈约的作品,风格是:文。 分乌程的释义是:分乌程:分割乌程县,乌程县是古代的一个地名,这里指将乌程县的一部分划归给某人或某地。 分乌程是南北朝代诗人沈约的作品,风格是:文。 分乌程的拼音读音是:fēn wū chéng。 分乌程是《宋书 · 卷一百 · 列传第六十 · 自序》的第69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