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约
定已自署征西将军出自《宋书 · 卷九十八 · 列传第五十八 · 氐胡》,定已自署征西将军的作者是:沈约。 定已自署征西将军是南北朝代诗人沈约的作品,风格是:文。 定已自署征西将军的释义是:“定已自署征西将军”释义:定已经自己封自己为征西将军。 定已自署征西将军是南北朝代诗人沈约的作品,风格是:文。 定已自署征西将军的拼音读音是:dìng yǐ zì shǔ zhēng xī jiāng jūn。
秦州刺史出自《宋书 · 卷九十八 · 列传第五十八 · 氐胡》,秦州刺史的作者是:沈约。 秦州刺史是南北朝代诗人沈约的作品,风格是:文。 秦州刺史的释义是:秦州刺史:古代官职,负责管理秦州地区的军政事务。 秦州刺史是南北朝代诗人沈约的作品,风格是:文。 秦州刺史的拼音读音是:qín zhōu cì shǐ。 秦州刺史是《宋书 · 卷九十八 · 列传第五十八 · 氐胡》的第162句。
又以定为辅国将军出自《宋书 · 卷九十八 · 列传第五十八 · 氐胡》,又以定为辅国将军的作者是:沈约。 又以定为辅国将军是南北朝代诗人沈约的作品,风格是:文。 又以定为辅国将军的释义是:又以定为辅国将军:再次任命他为辅国将军,即再次授予他辅佐国家的将军职位。 又以定为辅国将军是南北朝代诗人沈约的作品,风格是:文。 又以定为辅国将军的拼音读音是:yòu yǐ dìng wèi fǔ guó
十五年出自《宋书 · 卷九十八 · 列传第五十八 · 氐胡》,十五年的作者是:沈约。 十五年是南北朝代诗人沈约的作品,风格是:文。 十五年的释义是:十五年:指时间长达十五年。 十五年是南北朝代诗人沈约的作品,风格是:文。 十五年的拼音读音是:shí wǔ nián。 十五年是《宋书 · 卷九十八 · 列传第五十八 · 氐胡》的第160句。 十五年的上半句是:见许。 十五年的下半句是
见许出自《宋书 · 卷九十八 · 列传第五十八 · 氐胡》,见许的作者是:沈约。 见许是南北朝代诗人沈约的作品,风格是:文。 见许的释义是:见许:认可,同意。 见许是南北朝代诗人沈约的作品,风格是:文。 见许的拼音读音是:jiàn xǔ。 见许是《宋书 · 卷九十八 · 列传第五十八 · 氐胡》的第159句。 见许的上半句是:武都之上禄为仇池郡。 见许的下半句是:十五年。 见许的全句是
武都之上禄为仇池郡出自《宋书 · 卷九十八 · 列传第五十八 · 氐胡》,武都之上禄为仇池郡的作者是:沈约。 武都之上禄为仇池郡是南北朝代诗人沈约的作品,风格是:文。 武都之上禄为仇池郡的释义是:武都之上禄为仇池郡,意为:在武都地区,上等土地被划为仇池郡。这里的“武都”指的是古代的一个地名,而“上禄”指的是优质、肥沃的土地,“仇池郡”则是该地区的一个行政单位名称。
求割天水之西县出自《宋书 · 卷九十八 · 列传第五十八 · 氐胡》,求割天水之西县的作者是:沈约。 求割天水之西县是南北朝代诗人沈约的作品,风格是:文。 求割天水之西县的释义是:请求割让天水郡西部的一个县。 求割天水之西县是南北朝代诗人沈约的作品,风格是:文。 求割天水之西县的拼音读音是:qiú gē tiān shuǐ zhī xī xiàn。 求割天水之西县是《宋书 · 卷九十八 ·
孝武帝即以其自号假之出自《宋书 · 卷九十八 · 列传第五十八 · 氐胡》,孝武帝即以其自号假之的作者是:沈约。 孝武帝即以其自号假之是南北朝代诗人沈约的作品,风格是:文。 孝武帝即以其自号假之的释义是:孝武帝即以其自号假之:孝武帝将自己的称号借给他人使用。 孝武帝即以其自号假之是南北朝代诗人沈约的作品,风格是:文。 孝武帝即以其自号假之的拼音读音是:xiào wǔ dì jí yǐ qí zì
称蕃于晋孝武帝出自《宋书 · 卷九十八 · 列传第五十八 · 氐胡》,称蕃于晋孝武帝的作者是:沈约。 称蕃于晋孝武帝是南北朝代诗人沈约的作品,风格是:文。 称蕃于晋孝武帝的释义是:称蕃于晋孝武帝:指氐族首领称臣于晋朝的孝武帝司马曜。称蕃,即称臣,表示归附;晋孝武帝,即晋朝的皇帝司马曜。这句话的意思是氐族首领向晋朝的孝武帝表示臣服。 称蕃于晋孝武帝是南北朝代诗人沈约的作品,风格是:文。
仇池公出自《宋书 · 卷九十八 · 列传第五十八 · 氐胡》,仇池公的作者是:沈约。 仇池公是南北朝代诗人沈约的作品,风格是:文。 仇池公的释义是:仇池公:指居住在仇池地区的首领。仇池是古代地区名,位于今甘肃省东南部与陕西省南部交界处。在古代,氐族曾在此建立过政权,因此仇池公即指氐族的首领。 仇池公是南北朝代诗人沈约的作品,风格是:文。 仇池公的拼音读音是:chóu chí gō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