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端

唐代诗人,大历十才子之一,字正已,赵州(今河北赵县)人,出自赵郡李氏东祖。 嘉祐从侄。 少居庐山,师从名僧皎然学诗。 大历五年中进士,后历任秘书省校书郎、终官杭州司马。 晚年隐居湖南衡山,自号衡岳幽人,约卒于兴元元年(公元784年)之后数年。 子李虞仲。 据说李端曾在驸马郭暧筵上立成七律二首。 其诗多为应酬之作,多表现消极避世思想,个别作品对社会现实亦有所反映,一些写闺情的诗也清婉可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