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年过始杖,亦已作耆英。
犬子生偏晚,鹓雏养渐成。
阿婆欢欲抱,而父咳初名。
姜酒来亲串,呱呱羡此声。
注释
- 举第四子阿豫:此句表明诗的作者有四个儿子,他选择第四个儿子为第四代。
- 行年过始杖:意味着这个孩子已经足够长大,可以开始使用拐杖了。
- 亦已作耆英:耆英指的是老年的智者,此处表示这个孩子已经成熟到可以成为社会的栋梁。
- 犬子生偏晚:这里指作者的儿子出生时间较晚,可能因为某些原因。
- 鹓雏养渐成:鹓是鸾的一种,形容高贵而优雅;雏是小鸟,比喻年轻或幼小的孩子。这里说这个孩子逐渐长大成为尊贵的人。
- 阿婆欢欲抱:阿婆可能是作者的母亲,她非常期待这个孩子的到来,想要抱着他。
- 而父咳初名:父亲刚给孩子起名叫“阿豫”,可能是因为他非常高兴。
- 姜酒来亲串:这里的“姜”很可能是指母亲,用姜酒作为见面礼。
- 呱呱羡此声:孩子的声音清脆可爱,令周围的人感到羡慕。
译文
举起第四子阿豫,
年纪已大可拄杖行走,
也已是老人中的佼佼者。
家中犬子生得晚,
但渐渐成长为高才俊彦。
母亲欢心似要抱起他,
但父亲刚刚为他命名。
家人用姜酒相迎,
他的声音让人羡慕不已。
赏析
这首诗表达了一个家庭中新成员到来的喜悦以及对孩子成长的期待和骄傲。诗中通过具体的场景描绘和对细节的关注,展现了家庭成员的情感和对孩子的关爱。同时,诗歌的语言朴实无华,却富有感染力,能够引起读者的共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