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廷推执法,才子产高阳。
主德宽三宥,臣心慎五章。
吁谟同禹益,奸宄服蛮荒。
遗庙杨侯国,青松近北邙。
皋陶祠
虞廷推执法,才子产高阳。
主德宽三宥,臣心慎五章。
吁谟同禹益,奸宄服蛮荒。
遗庙杨侯国,青松近北邙。
注释:皋陶(gāo táo),相传为尧时掌管刑法之官。才子产,即春秋时期郑国的执政大夫公孙侨,字子产。三宥,指宽恕三种过失:一曰“过而能改”,二曰“赦而不诛”,三曰“怨而不言”。五章,指五刑:《甫刑》是死刑的一种,适用于大逆、不孝、不悌、乱伦、盗杀等;《墨刑》是流放的刑罚,适用于淫祀、诬告、贼杀、盗窃、群饮等;《劓刑》是割去鼻子的刑罚,适用于诽谤、口舌、盗窃、群聚、贼杀、厌祭者等;《剕刑》是削去肢体的刑罚,适用于杀伤人、贼杀、厌祭者等;《剿刑》是焚身的刑罚,适用于大辟罪和奴隶叛乱等。吁谟,指谋虑,计谋。禹、益,指夏代的两位大禹,即伯益。奸宄,指奸邪的人。服,使……服从。杨侯国,指杨姓诸侯国。北邙,指邙山。
赏析:此诗为咏史之作,诗人借歌颂古代贤人皋陶,赞美其执法如山、宽仁厚爱、慎于用刑的高尚品质,表达了对古代贤人的敬仰之情以及对古代法制的肯定。同时,通过对古代贤人事迹的描写,也反映了作者对于古代法治思想的认识和赞赏。全诗语言简练,意境深远,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